128月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工程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98号)下发后,各地在贯彻执行中提出了一些问题。根据各地反映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128月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