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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257)—溶洞注浆钻孔套用定额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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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洞注浆钻孔套用定额的争议

某产业园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勘察、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1年2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场地存在溶洞,采用袖阀管注浆施工工艺进行处理。现发承包双方就溶洞注浆钻孔套用定额子目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溶洞注浆钻孔应执行《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城轨定额”)M1-3-50压密注浆钻孔定额子目。

承包人认为,依据溶洞注浆专项施工方案,注浆钻孔使用的机械以及成孔方式与锚杆成孔类似,可参考《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房建定额”)A1-2-48锚杆土钉机械成孔定额子目。

三、我站观点

本产业园工程属于房屋建筑工程,应执行2018房建定额,但由于袖阀管注浆在2018房建定额无适用子目,故建议参照执行2018城轨定额M1-3-50压密注浆钻孔、M1-3-52袖阀管制安、M1-3-53~M1-3-55袖阀管注浆等相关定额子目。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93号文。)



本文转载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