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争议案例分享(271)—包干脚手架措施费能否调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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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脚手架措施费能否调整的争议
某山坡支护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1年11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项目措施费包干,招标清单脚手架为“满堂脚手架”,实际施工时为“单排钢脚手架”。现发承包双方对脚手架费用能否调整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合同约定项目措施费包干,脚手架工程属于措施项目,包干价不调整。
承包人认为,“满堂脚手架”计价适用于房建类大开间建筑顶部,招标时套用的清单计价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应按“外脚手架”清单计量,采用“单排钢脚手架”定额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计价。
三、我站观点
经查阅上传资料,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项目措施费包干,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显示边坡脚手架名称为“满堂脚手架”,招标图纸显示的实际搭设形式为“外脚手架”,而承包人在招标阶段没有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满堂脚手架”措施项目清单提出疑问或质疑。实际施工过程中,脚手架措施方案与投标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故根据合同项目措施费包干的相关约定,脚手架措施项目费结算时不作调整。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102号文。)
本文转载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