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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292)—桩尖圆形钢板计量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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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尖圆形钢板计量的争议


      某产业园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10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预制管桩桩靴采用十字型钢桩尖,桩尖钢板为圆形,发承包双方对桩尖圆形钢板工程量计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钢桩尖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本工程桩尖的圆形钢板,不属于不规则或多边形,故桩尖圆形钢板工程量应以设计图示的圆形面积计算。承包人认为,桩尖圆形钢板工程量应按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三、我站观点


      圆形不属于“不规则或多边形”图形,桩尖的圆形钢板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的圆形尺寸计算工程量。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113号文。)




本文转载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