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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300)—施工现场围挡计价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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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围挡计价的争议


      某产业园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10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按定额计价结果下浮作为本工程造价,措施费总价包干。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就施工现场围挡能否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包干措施费已包含施工现场围挡费用,不另行计费。承包人认为,无资料显示措施费已包含施工现场围挡费用,应另行计量计价。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但查阅上传资料,未见经双方确认的预算,即无法判断合同价格是否已经包含施工围挡费用。如本工程预算未经双方确认,则施工现场围挡应按相关定额子目进行计价;如预算已经双方确认,则表明双方已确认措施项目费用,依据措施项目费用包干的约定,施工现场围挡视为已包含在措施费中,不另行计价。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115号文。)





本文转载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