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动态/行业新闻动态 - 文章详情

【转发】争议案例分享(303)—穿梁套管计价的争议

阅读量:83次

穿梁套管计价的争议


     某产业园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10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原设计管道穿梁设置钢套管改为采用木板方盒预留孔洞,实际施工为预埋塑料套管。现发承包双方就预埋塑料套管能否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钢套管已改为预留孔洞,承包人自行采用预埋塑料套管不应计价。承包人认为,即使采用木板方盒预留孔洞,也应该参考套管定额计费;由于采用木板方盒预留孔洞工序多,增加钉制木盒人工、材料成本且效果不好,实际改用预埋塑料套管施工,应按塑料套管计价。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根据《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章节说明,管道安装定额已包括配合土建预留孔洞工作,故预留孔洞不另行计价。若项目设计变更为预埋塑料套管或经发包人同意采用预埋塑料套管施工,则应按塑料套管相关定额子目计价。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4〕115号文。)




本文转载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