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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参加“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型基建项目管理创新交流会”计入继续教育学时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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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型基建项目管理创新交流会”计入继续教育学时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令)、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同意计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复函》要求及相关建设行业注册管理规定,参加由肇庆市工程服务协会举办的“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型基建项目管理创新交流会”可计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学时。

现将2025年8月15日-16日参加“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型基建项目管理创新交流会”获得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名单在我协会官网(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http://www.gdeca.org.cn/web/index)及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GDECA_gfgzh)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版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提交到邮箱627329401@qq.com)。

附件:参加“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型基建项目管理创新交流会”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名单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2025年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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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