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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353)—合同外预算包干内容的计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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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外预算包干内容的计价争议



     某产业园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2年10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定额下浮率投标报价。合同约定措施费总价包干,部分预算包干费的内容在相应单价中或投标总价中考虑。现发承包双方就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预算包干内容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已包括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预算包干内容不计算,超出范围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但本工程没有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预算包干内容,故不作费用考虑。承包人认为,本工程有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预算包干内容,如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施工雨(污)水的排除、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20m 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等,应计算该费用并明确取费的基数。


三、我站观点


     2023年3月,我站依据双方线上提交的《关于真石漆工序、预制桩长、预算包干费、外墙综合脚手架的咨询函》及有关资料,通过粤标定复函〔2023〕26号文第三条就预算包干费争议事项进行了回复,即本工程采用定额计价,发承包双方应将《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房建定额”)中预算包干的内容与合同约定不另行计取费用的内容进行对照,已包括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预算包干内容不计算,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预算包干内容可另计预算包干费,具体费用计算标准由发承包双方商定。根据来函资料,我站无法判断是否发生相应预算包干内容,请发承包双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厘清事实。施工中如有发生2018房建定额中预算包干费所含内容的,应与合同约定不另行计取费用的内容进行对照,并结合合同约定在相应费用项目中计算,具体费用计算标准由发承包双方商定。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5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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