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动态/行业新闻动态 - 文章详情

【转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关于申报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与定额动态管理双系统专家的通知

阅读量:271次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

监测中心关于申报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

与定额动态管理双系统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双系统)专家聘任期限已到。为进一步提升双系统造价服务“一网通办”的效率与质量,吸纳建筑行业各专业领域优秀人才,打造实力更强、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专家团队,我中心决定调整双系统专家库专家。现就申报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规定,自觉遵守保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参与双系统工作相关的资料和数据,严禁外泄。

(二)参与计价纠纷处理。分析审核纠纷处理争议资料,出具专业意见,参加纠纷处理会议讨论。

(三)参与计价依据技术应用解释,参加计价依据研讨会议。

(四)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技术指导。

二、专家申请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同时具备建设领域相关的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三)从事造价管理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一定的工程咨询专业理论知识与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熟悉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熟悉广东省计价依据;

(四)身体健康,熟练运用信息化办公系统,具有充足的时间从事双系统工作,年龄不超过70岁;

(五)自愿为行业发展提供服务,接受考核,遵守工作要求,按时保质提交成果文件。

三、专家申报方式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从事工作的人员,在征求本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按要求申报。

(二)退休人员自愿申请成为双系统的专家,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入库。

四、专家入库程序

(一)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专家需提交《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二)遴选确定专家。我中心对申报的专家综合汇总后,进行资格预审,优选确定专家库专家,必要时组织面试遴选。

(三)公布专家名单。组织培训,签订廉政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

(四)颁发专家聘任证书。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1年。聘期届满后,考核合格的,由我中心予以续聘。

请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积极申报入库。《申报表》需经本人签名,有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请将《申报表》及相关证书扫描件于2025年3月21日前发至我中心电子邮箱:zjt_biaodingzhan@gd.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与定额动态管理双系统专家申报表》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5年3月12日

(联系人:方雪慧、吴增衡,联系电话:020-87258950)

      点击下载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与定额动态管理双系统专家申报表》



本文转载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

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