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技术咨询与纠纷调解中心三个管理办法(试行)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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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技术咨询与纠纷调解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技术咨询与纠纷调解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技术咨询与纠纷调解中心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在多元化解决建设工程造价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行为,公平、公正、高效地解决争议。我协会拟定了《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技术咨询与纠纷调解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技术咨询与纠纷调解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技术咨询与纠纷调解中心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17日开始。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以邮戳为准)向我协会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0-83337335;
邮箱:pxb@gdeca.cn;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01室;
邮政编码:510040。
附件:1.《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技术咨询与纠纷调解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技术咨询与纠纷调解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3.《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技术咨询与纠纷调解中心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2025年6月16 日
本文转载自: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订阅号